人在离世之初,接受地府审判之时,评判的标准无关于生前的家财、职位、权势和名气等,唯一看的就是功德和业障。一个杀生众多、杀业深重的人,此时会有众多冤亲债主纠缠讨债、告状报复,最终被地府判以重罪,投生于恶道难以超脱。人生只有宝贵的几十年,为了三寸口舌的一时快感,不但剥夺残害其他动物的生命,而且断送了自己苦修得来的人身,这是多么让人痛惜!让我们阅读本章节,了知杀业对生死轮回真实不虚的果报。
上一篇:070、(二)白话佛法精选!《佛学常识》第2册
下一篇:072、(一)精彩开示摘录!《佛学常识》第2册
目录:《佛学常识》第2册_集锦
目录:佛学书籍_集锦
App下载地址
安卓点击下载:
(点击二维码图片跳转下载地址)
感 恩 分 享 功 德 无 量
恳请南无大慈大悲救苦救难广大灵感观世音菩萨慈悲,龙天护法诸位佛菩萨慈悲!
在此篇文章的编辑、整理过程中,如有不如理、不如法之处,恳请南无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原谅、诸位佛菩萨和龙天护法菩萨原谅!
祈求观世音菩萨慈悲加持保佑所有看到这篇文章的人,都能够在心中种下一颗菩提种子,结下一份善缘,消业障、开智慧!
如果您觉得此篇文章对您有帮助,请动动手指转发到朋友圈或者推送给您需要的朋友。 感恩您的善举,随喜您的功德。也许正是您不经意的一次转发刚好可以帮到有需要的人 。
使用道具 举报
|全站链接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百花齐放
GMT+8, 2024-11-26 07:27 , Processed in 0.180799 second(s), 27 queries .
法音宣流 X3.4